一、新进导师如何申请导师招生资格?
答:在HUB系统上提交硕士或博士招生资格申请,网址http://hub.hust.edu.cn/,同步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硕士或博士招生资格申请的纸质版各一份,其它相关资格申请材料详见研究生办最新通知,系统经审批通过后自动产生导师代码。
二、导师每个月需给研究生发多少助研津贴?
答:根据2020年研究生手册,助研津贴主要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承担。硕士生助研津贴不低于200元/月;博士生助研津贴不低于700元/月。
三、研究生请假的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请假的规定,研究生因病请假,校内凭校医院诊断证明,校外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请病假由导师签署意见,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审批,研究生请病假超过一个月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研究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由导师签署意见,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审批,研究生请事假超过一个月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研究生因国内合作与交流需要离校时,应向所在院(系)请假,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研究生因国际合作与交流需要出国(境)时,应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研究生请假期满,应按时返校到所在单位及时销假,如确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研究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归,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均按擅自离校论处。对擅自离校的研究生,按《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四、基础医学院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校学位〔2012〕5号),基础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前,须按以下要求之一发表学术论文:
(1)发表B类以上期刊(含B类)论文1篇;
(2)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序第一和第二)发表影响因子5.0以上(含5.0)的学术论文1篇。但前提是该学术论文的主要成果(本人实际贡献部分)是其学位论文的核心内容之一;
(3)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序第一、第二和第三)发表影响因子10.0以上(含10.0)的学术论文1篇。但前提是该学术论文的主要成果(本人实际贡献部分)是其学位论文的核心内容之一。
学位申请人的导师是其学术论文审查的第一负责人,申请人的学术论文必须由导师审核通同意后方能发表。学位申请人发表或被接受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成果必须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发表的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可为第二作者)。期刊分类及对于“同等贡献作者”排名的认定,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校人[2008]28号文)执行。影响因子以提交答辩材料时ISI最新数据为准。
对博士生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的认定及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发表论文的认定按学校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由基础医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位办【2015】5号文中基础医学院获特批答辩及学位申请的审批签字流程不再执行。
五、个人培养计划制订、修改与选课如何进行?
答:研究生应该在导师指导下按培养方案要求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研究计划两部分。由研究生个人进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一旦制订必须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学习过程中,研究生确需调整个人培养计划,须提交申请,经导师及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每学期初进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修改。研究生的选课与制订(修订)个人培养计划同步进行,课程选定后不得无故修改,必须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没有选课而参加考核者,其考核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