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晚,基础医学院召开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讨论会,基础医学院全体本科生党员出席,在本科生联合党支部书记、基础医学院党建辅导员渠冰带领下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进行了讨论和分享。
会议伊始,渠冰朗读了《条例》的部分章条内容,讲解了《条例》的修订过程以及突出的关键问题,并对全体本科党员提出学习要求: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历史的重任,是我党新鲜的血液,因此这样的一个群体,就更加需要一个有组织的管理。《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各位党员应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掌握《条例》内容,遵守《条例》规定,以各项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践行《条例》要求。
学习结束后,全体与会党员针对学习内容开展了交流和讨论。八年制联合党支部书记梁靖雯说道:“在学习《条例》后,我认识到了大学的教育不仅要注重知识,技术,能力上的提升,还有道德思想,人格信仰的培养与升华。高校党委应当牢牢掌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统一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我们要积极学习,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学好专业知识、练好业务本领,成为大家心里靠得住信得过的好党员”。八年制联合党支部党员廖扬威说道:“此次《条例》的学习让我对高校的基层党组织工作有了更清楚的认识。高校党委是实行的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这种机制保证了高校各项工作的正确性和民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