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更好适应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全面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并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研究生课程建设及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和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意见》(研字〔2018〕4号)的总体要求进行。
二、各院(系)在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过程中,应对本院(系)研究生课程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纳入近几年建设的研究生课程,特别是高水平国际化课程,淘汰已不适应本学科研究生培养需要的课程,及时补充能够反映学科发展需要及学科前沿内容的课程,形成新的研究生课程体系;根据院系课程建设目标,设置35%左右的高水平国际化课程。
如果是已经通过评估的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化课程,直接标注为“高水平”、“国际化”或“高水平国际化”课程,未评估的在建高水平国际化课程标注“待评估”字样。
三、本次所有列于本院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必须有相应的中、英文课程简介。
四、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见模板。
五、为更好适应研究生国际化培养的需要,本轮培养方案的修订,要求同时制定与中文版对应的英文版。
六、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项工作,应成立主管院长(系主任)负责的研究生课程建设与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修订工作;各学科(专业)应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跨院(系)的学科(专业)应成立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协调修订工作。医学院跨院(系)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由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处负责协调。
七、各院(系)研究生课程体系设置及修订的培养方案应提交本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上报材料要求:
5月20日前,各院(系)提交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及院(系)研究生课程体系(含每门课程中英文简介)至研究生院培养处教学研究办公室(310),联系人:徐老师。纸质版需有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主任签字及单位公章,同时电子版发至xms@mail.hust.edu.cn。
审核通过后的培养方案6月底之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更新。
九、修订后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18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附件: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格式样本
2.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格式样本
3.研究生课程简介
4.院(系)研究生课程体系设置
研究生院
二0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