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经院内各党支部大会选举通过,院党总支委员会批准,院内各党支部委员会组成成员任职如下:
席姣娅同志任生理学系党支部书记;
唐明、罗娟同志任院生理学系党支部委员;
付四清同志任医学遗传学系党支部书记;
刘丹同志任医学遗传学系党支部委员;
李熳同志任神经生物学系党支部书记;
孙宁、林传友同志任神经生物学系党支部委员;
张桂梅同志任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党支部书记;
章洁、周洁同志任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党支部委员;
周琳同志任解剖学系党支部书记;
肖海涛、杨世明同志任解剖学系党支部委员;
郑芳同志任免疫学系党支部书记;
沈关心、方敏同志任免疫学系党支部委员;
余冰同志任病原生物学系党支部书记;
王婷、李建蓉同志任病原生物学系党支部委员;
李娜萍同志任病理学系党支部书记;
王曦、徐惠同志任病理学系党支部委员;
王小川同志任病理生理学系党支部书记;
杨莹、柯丹同志任病理生理学系党支部委员;
王芳同志任药理学系党支部书记;
龙利红、汤强同志任药理学系党支部委员;
周觉民同志任院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贾记锋同志任院办公室党支部副书记;
晏汉姣、王学锋同志任院办公室党支部委员。
根据校党[2007]51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兼任其所在单位副主任,各党支部原任书记、委员一并免去。
基础医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